基金圈要变天!“业绩差还拿高薪” 将终结?证监会:跑输基准就降经理薪酬
“基金亏了钱,经理还拿高薪”——这曾是无数基民心里的“疙瘩”,如今这个行业痛点终于迎来监管重拳。10月31日,证监会发布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规定直指核心: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,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。这意味着,公募基金行业延续多年的“旱涝保收”薪酬模式或将迎来根本性变革,“业绩差还拿高薪”的畸形现象有望画上句号。
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,买基金最看重的就是“赚钱效应”,但现实中却常常遭遇“产品净值跌跌不休,基金经理薪酬一分不少”的尴尬。此前,部分基金管理人在业绩考核中对“业绩比较基准”的重视度不足,甚至存在“基准随意设定、风格漂移”等乱象——有的基金把基准定得过低,即便产品收益平平也能轻松达标拿薪酬;有的基金则脱离既定基准盲目追热点,导致净值波动剧烈,投资者被“割韭菜”。而此次证监会出台的新规,正是要从制度层面堵住这些漏洞,让业绩比较基准真正成为衡量基金经理能力的“硬标尺”。
根据《指引》要求,基金管理人必须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,充分体现投资者的盈亏情况,薪酬机制要与投资收益深度挂钩。在评估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时,不仅要和业绩比较基准做对比,还要做细致的业绩归因分析,科学判断超额收益的质量和偏离基准的情况,甚至要合理剔除指数编制、风险应对等客观因素带来的正负收益。这种精细化的考核方式,意味着基金经理再也不能靠“运气”或“钻空子”拿高薪,必须凭真本事为投资者创造收益,一旦长期跑输基准,薪酬“缩水”将成为必然。
除了薪酬约束,《指引》还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作出规范: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,这从源头上遏制了基金“换基准避考核”的操作;对于存量产品中基准设置不符合规定的,给予1年实施过渡期,托管人监督投资风格稳定性、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展示基准等要求则有6个月过渡期。这种“严要求+给时间”的监管思路,既体现了整治行业乱象的决心,也为基金公司留出了调整空间,有助于政策平稳落地。
对于公募基金行业而言,这场“薪酬革命”看似是压力,实则是回归行业本源的契机。长期以来,部分基金经理重规模轻业绩、重短期轻长期,导致行业出现“大而不强”的问题。新规通过将薪酬与业绩基准强绑定,将倒逼基金经理把更多精力放在研究基本面、精选个股上,而非追逐短期热点或扩大管理规模。同时,这也能引导投资者更关注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,建立理性的投资预期,避免盲目跟风买基金。
当然,政策的效果还需要后续的执行和监督来保障。如何界定“长期投资业绩”的时间周期?“明显低于”的具体量化标准是什么?这些细节还有待进一步明确。但不可否认的是,证监会此次出手已经释放出清晰的信号:公募基金必须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,业绩才是立足之本。对于广大基民来说,当基金经理的“钱袋子”和自己的“收益单”牢牢绑在一起时,未来的投资之路无疑将多一份保障,少一份糟心。这场基金圈的“变天”,或许正是投资者期待已久的“公平回归”。

